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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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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氣鋼瓶作為一種常見的壓力容器,在日常使用過程中,如果操作不當,極易引發事故,威脅生命財產安全。
常見燃氣安全隱患匯總
液化石油氣鋼瓶“三忌”
一忌臥放、倒置使用液化氣鋼瓶
鋼瓶直立使用時,瓶內上部是氣態石油氣,下部是液態石油氣。臥放或倒置使用,液態的石油氣流經減壓閥后會迅速氣化沖出,躥起很高很大的火苗,甚至還會引起火災。
二忌給液化石油氣鋼瓶加熱
鋼瓶的放置位置不能靠近熱源和明火,不能在陽光下曝曬;也不能用火烤、澆熱水等方法加熱鋼瓶。因為液化石油氣鋼瓶是按照臨界溫度60℃來設計的,如果鋼瓶瓶體受熱,瓶內液態石油氣快速氣化,造成短時間壓力大增,引發爆燃事故。
三忌自行處理殘液
液化石油氣在常溫常壓下體積能迅速擴大25至350倍,如隨意將殘液倒入溝渠和下水道內,殘液體積會迅速擴大,只要遇到一丁點明火便可引發火災與爆炸事故。
使用液化氣瓶“三注意”
一要注意看液化氣鋼瓶日期
注意看液化氣鋼瓶瓶體上的制造日期及檢驗日期,超過使用年限的鋼瓶及過期未檢鋼瓶是不能使用的。
根據規定,2007年2月1日前出廠的鋼瓶,使用年限達到15年的應當予以報廢。2007年2月1日后出廠的鋼瓶,設計使用年限為8年,到期后允許在進行安全評定后延長使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12年。
液化氣鋼瓶的檢驗周期為4年,已建立氣瓶充裝信息平臺的充裝單位檢驗的自有產權燃氣氣瓶,如果充裝單位在定期檢驗周期內為每只氣瓶購買了充裝安全責任保險并且能夠履行維護保養職責,在向使用登記機關辦理書面告知后,可以由充裝單位根據氣瓶安全狀況確定定期檢驗周期或進行超期設計使用年限后的安全評估,但經過安全評估的燃氣氣瓶實際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2年。
二要注意看液化氣鋼瓶瓶體
鋼瓶護罩松動或脫落以及底座脫落、瓶體凹凸不平、變形或其他缺陷影響其直立的鋼瓶,都屬不合格鋼瓶,不得使用。對鋼瓶瓶體進行焊接和更改氣瓶的鋼印或者顏色標記的,不得使用。用螺絲把護罩連接到瓶體的“螺絲”瓶已嚴禁充裝、使用。
三要注意檢查是否有漏氣現象
檢查鋼瓶閥門是否密封完好無泄漏,膠管是否老化、連接處是否嚴密,減壓閥是否失靈,與角閥連接是否嚴密;使用完畢后要檢查鋼瓶角閥和灶具開關是否關閉。
日 常 注 意
安全問題容不得一絲誤差,日常生活中,還應定時檢查膠管等配件是否合格。
膠管長度不能大于2米,禁止穿墻使用。檢查膠管是否出現老化、變硬、龜裂等現象,如出現,應立即更換。
膠管接口處需采用管卡固定。注意膠管應避免接觸高溫物體、熱輻射。
應使用燃氣專用膠管或不銹鋼螺紋管,每18個月更換一次。
檢查減壓閥密封圈是否變形或脫落。減壓閥使用年限為5年,建議使用帶自閉功能的減壓閥。
燃氣灶具的使用年限為8年。如果家中燃氣具使用超過8年,務必要更換,且一定要購買帶有熄火保護功能的灶具。
規范使用燃氣,防范于未“燃”!